一. 执行机构安装规范
1. 执行机构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执行机构动作灵活,无松动、变形及卡涩等现象。 
(2). 核对执行机构铭牌参数与设计要求一致。 
(3). 电动执行机构绝缘电阻应合格,通电试转动作平稳,开度指示无跳动。 
(4). 气动执行机构通气试验,其严密性、全行程时间、自锁等 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2. 调节机构的动作应平稳、灵活,无松动及卡涩现象,并能全关和全开。调节机构上应有明显的和正确的开、关标识,布置位置、角度和方向应满足执行机构的安装要求。 
3. 执行机构应安装牢固,动作时无晃动,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和检修,不妨碍通行,不受汽水浸蚀。 
4.  当调节机构随主设备产生热态位移时,角行程执行机构的安装应保证和调节机构的相对位置不变。 
5.  二次风门等靠近热源安装的执行机构,其所处环境温度应满足执行机构的温度条件,如不满足,应采取隔热措施。 
6. 角行程执行机构从全关到全开的行程,应与调节机构的全行程相应。在 50%开度时,它们的转臂分别与连杆近似垂直。 
7.  模拟显控制系统中的角行程执行机构转臂和调节机构转臂与连杆之间的连接,宜采用球形饺链。 
8. 角行程执行机构和调节机构的转臂应在同一平面内动作,否则应加装中间装置或球形饺链。 
9.  球形饺链应紧密安装在转臂的锥孔内,用锁紧螺母锁紧,并加装开口销,防止锁紧螺母脱落。 
10.  连接执行机构与调节机构的连杆长度应短且可调,不宜大5m且有足够的强度,其丝扣连接处应有锁紧螺母,传动动作应灵活,不颤动,无空行程及卡涩现象。 
11.  执行机构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识,顺时针为“关”、逆时针为“开“。 
12.  电动执行机构的减速箱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加注润滑油,不得有渗漏油现象。 
13.  气动执行机构气缸的连接管路应有足够的伸缩余地,且不得妨碍执行机构的动作。 
14. 带有阀门定位器的气动调节阀,定位器的气源压力应与调节阀的信号压力相匹配,信号管路连接应符合正作用或反作用的要求,反馈机构的安装应符合阀门行程的要求。 
15.  阀门电动装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气元件齐全、完好,内部接线正确。 
(2).  行程开关、力矩开关及其传动机构动作灵活可靠。 
(3). 绝缘电阻合格。 
(4). 电动机外观检查有异常时,应解体检修。 
(5). 电动机可靠接地。 
16. 电磁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前检查电磁阀的电压等级以及交、直流供电方式,铁芯应无卡涩现象。 
(2). 安装时宜避开高温管道、设备。 
17.  调节阀阀体上箭头的指向应与介质流动的方向一致;调节阀的阀位指示应清晰、准确,并应在调节阀调试中同步进行核对和标定。 
18.  安装在振动环境的气动执行机构,气源管宜采用软管,气源接头宜采用螺纹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