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缆的敷设及固定
1.电缆和补偿导线应敷设在金属电线管或线槽内,环境温度对电线的影响应满足正常使用时导体的温度,且不高于其规定的最高温度,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2.补偿导线的型号应与热电偶的分度号及允差等级相符并应经校验合格,截面积应满足仪表或计算机温度模件的最大允许外部电阻要求,且不应小于 lmm² 。两端接线时不得接错极性。
3.轴承箱内的电线应采用耐油、耐高温绝缘软线。电线应固定牢固、拆装方便,其引出口应有密封连接器件等防止渗油的措施。
4.电缆线芯的材质、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5.计算机信号电缆的选型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做规定时可按本规范附录 的规定选用。
6.计算机信号电缆与强电控制电缆不得敷设在同一根保护管内。
7.电缆敷设路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下列规定:
(1). 电缆避开人孔、设备起吊孔、窥视孔、防爆门及易受机械损伤的区域;敷设在热力设备和管路附近的电缆不应影响设备和管路的拆装。
(2). 明敷的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管道上部,电缆与热力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相互间距平行敷设时电缆与热力管道保温应大于 500mm, 交叉敷设应大于 250mm, 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相互间距应大于 100mm
(3). 电缆不应在油管路及腐蚀性介质管路的正下方平行敷设,且不应在油管路及腐蚀性介质管路的阀门或接口的下方通过。
(4). 电缆隧道、沟、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置热力管道,严禁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管道穿越。
(5). 直埋敷设的电缆不得平行敷设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8.电缆敷设在锅炉本体顶部、汽轮机本体四周、易积粉尘、易燃的位置及对有抗干扰要求的弱电信号电缆,应采用封闭的电缆托盘、槽盒或电缆保护管。
9.搬运电缆时不应使电缆松散及损伤,电缆盘应按电缆盘上箭头所指方向滚动。
10.电缆的敷设应在电缆支架和保护管安装结束后进行。
11.敷设电缆时周围环境温度低于下列数值时应采取措施,否则不宜敷设:
(1). 耐寒护套控制电缆, -20°C
(2). 橡皮绝缘聚氯乙烯护套控制电缆, -15°C
(3). 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控制电缆, 0°C
12.电缆在桥架上的排列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信号电缆、控制电缆与动力电缆宜按自下而上的顺序排列。每层桥架上的电缆可紧靠或重叠敷设,但重叠不宜超过4层。
13.信号电缆与动力电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做规定时其最小距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的规定。
14.电缆、光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铠装层的电缆,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
(2).有铠装或铜带屏蔽结构的电缆,不小于电缆外径的 12 倍。
(3).有屏蔽层结构的软电缆,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
(4).阻燃电缆,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8倍。
(5).氟塑料绝缘及护套电缆,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 10 倍。
(6).光缆,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 15 倍(静态)和 20 倍(动态)。
(7).现场总线通信电缆单个弯曲时应大于电缆外径的 10 倍,多个连续弯曲时应大于电缆外径的 20 倍。
15.电缆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留有补偿长度。
16.电缆敷设时应防止由于电缆之间及电缆与其他硬质物体之间摩擦引起的机械损伤。电缆竖井出口处过渡部分的电缆桥架,应有防止因电缆受力引起电缆绝缘损伤的措施。
17.电缆敷设应按顺序排列整齐,绑扎固定,不宜交叉,不得采用铁丝直接捆扎电缆,宜在以下部位设置绑扎点:
(1). 垂直敷设时,在每一支架上。
(2).水平敷设时,在直线段的首末两端及每间隔 5m~ 1Om 处。
(3). 电缆拐弯处。
(4). 穿越保护管的两端。
(5).电缆引入表盘前 300mm~400mm 处。
(6).引入接线盒及端子排前 150mm~300mm 处。
18.电缆敷设后应及时挂装标识牌,并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缆终端头处挂装标识牌。
(2). 标识牌有编号、电缆型号、规格及起止地点,字迹清晰不易脱落。
(3). 标识牌规格宜统一,应能防腐,挂装牢固。
19.电缆通过电缆沟、竖井、建筑物及进入盘柜时,出入口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封堵。
20.现场总线电缆与动力电缆必须分开排列。平行敷设时,其间距不宜小于 200mm 。有雷击可能的不应小于 500mm 。交叉敷设时,应直角交叉。
21.现场总线电缆通过复杂电磁环境(如变频器等强千扰源)或离开桥架后应用金属套管保护,必要时增加总线专用槽盒。
22.现场总线电缆敷设余量不宜过长,不应形成环状。
23.任意两个 PROFIBUS DP 从站间的 DP 电缆长度宜不小于lm
24.冗余的通信电缆宜在分开的电缆桥架上敷设。
25.站与站之间通信电缆不应有中间接头。
26.各现场总线网段长度应留有裕忧。
27.电缆沟道、电缆桥架和竖井等采取的防火封堵措施,应符规定。
28.电缆敷设前,应先进行桥架内部清理工作;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
2024 .10 齐 辉